| 简论音乐在《大学语文》教学中的作用
文学院督导员 杨文胜
“诗为乐章,诗乐是一。”《诗经》中风、雅、颂都是乐歌名称,其诗篇皆为乐歌。后来的楚辞、乐府、唐诗、宋词、元曲实际上都是配乐歌唱的唱词。而中国的“文”和诗,虽然自古就有明显的区别,但随着各种文体的日益完善,随着各种文体的表现力的不断扩大,随着被表现的社会现实的不断复杂,为了更好地表现作者的思想感情,势必要互相借鉴,互相吸收,互相融合。可见,音乐与文学始终是紧密联系的,这实际上是中国文学的一大传统。
法国作家雨果曾说:开启人类智慧的宝库有三把钥匙:一是数字,二是文字,三是音符。这是很有见地的。因为,音乐是培养、发展人的创造力、记忆力和反应敏捷程度的重要手段,同时,它还能陶冶人们的性情,丰富人们的情感,而这又是促进智力发展的必要条件。
基于上述两点认识,我认为教师应有意识地把音乐溶入到《大学语文》教学之中,让音乐在《大学语文》教学中充分发挥作用,借此来促进《大学语文》的教学,从而提高教学效率。
一、用音乐创设教学情境
《大学语文》的教学,首先应该按照文学史发展的脉络,适当精选各个历史时期重要作家的代表性作品进行讲解,在对这些作品进行讲解时,最好能够用音乐来创设教学情境。
创设教学情境指的是创造与作品基调相吻合的课堂教学氛围。它是一种无声的教学浯言,可以极大地激发学生的非智力因素,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,有力地促进学生的学习效果,从而极大地提高《大学语文》的教学质量。
“以情传情”是语文教学的一大规律。教师必须具备高超的“造情”艺术修养,根据作品内容的特定要求,准确体味和把握作者(或人物)的特有情绪,并将这种特有情绪和想法及时传导给学生,启发其想象,感受其中的独特意境,使之有身临其境之感。而这些都有赖于课堂教学情境的创设。
音乐的语言是微妙的,也是强烈的;音乐的形象是在声音的运动中形成的,是活跃的、发展的、流动的。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看到一个孤独的人彳亍徘徊在林荫小道上,往往会熟视无睹。但是,如果我们在影视作品里看到配上了音乐的同样的细节,却会被深深吸引,产生共鸣。其原因就在于:音乐以其独有的旋律节奏,塑造出音乐的形象,把听者带入特有的意境之中。这就充分说明了音乐在创设情境中的作用。如果我们把音乐运用到《大学语文》的教学之中去,让音乐语言和教材语言保持一致,它就能成为一种创设教学情境的理想手段,从而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。
比如教学《一月的哀思》,在对周总理一生的光辉事迹、课文的写作背景及文章内容作了基本的介绍之后,教师给录音朗诵配上哀乐(如果能配上带有音乐的画面更佳),借此渲染课堂教学氛围,启发学生从欣赏配乐朗诵之中,想象首都人民在长安街等灵车、送灵车的动人场面。课堂教学情境就会始终肃穆、沉寂,学生的表情就会始终庄重、哀伤。在这样一种深情幽远、悲壮的教学情境中组织教学,学生的悲痛、怀念、敬仰情感就能得到高度升华,他们就能体味出课文中悲壮、纯洁、崇高的美学形态,并产生强烈的感情共鸣,从而大幅度提高教学效果。
又比如,在教学李煜的《虞美人》(春花秋月何时了)、苏轼的《水调歌头》(明月几时有)等等作品时,如果能适时地播放同名的歌曲,就可以创设合适的教学氛围,便于学生深刻理解作者所抒发的思想情感,从而提高教学效果。
用音乐渲染情境。并不限于播放现存的乐曲、歌曲,对一时找不到合适曲子的课文,在教学必需时,教师(有这方而能力的话)可以自己弹奏、清唱,也可以让学生表演唱、哼唱,这些都是行之有效的办法。这时,关键是选取的音乐与教材语言需要具有一致性,尤其是在整个基调上、意境上、形象上以及情节的发展上,二者要和谐,要协调。只有这样,才能充分发挥音乐在创设教学情境中的作用。
二、用音乐来阐释某些文学现象
《大学语文》作为一种人文素质课,除了要讲解各个历史时期重要作家的代表性作品外,还应该适当地介绍一些文学史知识、文体知识、语言文字知识、写作知识等。这就必然要涉及到某些文学现象,而向学生解释这些文学现象往往是老师最头痛的事情,但是,如果能够借助于音乐来解释它们,情况就会大不一样。
任仲敏《词曲通义》说:“词尚意内音外,曲尚言外而意亦外”,“曲以说得急切透辟,极情尽致为尚,不但不宽驰,不含蓄,且多冲口而出,若不能待者。”“词”讲求的是含蓄、是蕴藉,所贵的是弦外之音,是言外之意;而“曲”所讲求的是明快畅达,要求淋漓尽致、急切透辟。
我们在教宋词、元曲时,不可避免地要向学生解释这个问题。如果我们概括地、抽象地讲解,学生就会象听天书一样,很难理解,感到枯燥乏味;如果我们采用比较、举例等等方法进行讲解,学生也许能够“知其然”,但是,“其所以然”学生是无法理解的,而这种只知“其然”而不知“其所以然”的理解是绝不会长久,也绝不会稳定的。然而,如果我们将音乐溶入到这个问题的教学之中去,那情况就不可同日而语了。
我们知道,音乐(特别是民歌),往往折射出人们的文化风貌、人文特征、性格气质、风俗习惯等等文化特点来。梁启超说过:“凡一国之所以立于世界,必有其国民独具之特质……祖先传之,子孙继之,然后群乃结,国乃成,斯实民族主义之根柢源泉也。”如果我们从音乐(歌曲更直接些)中,看出了人们‘独具之特质”,那么,我们就能反观出古人的“独具之特质”来。北方人唱:“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/莫回头……”,北方人还唱:“我心中/你最重/我的泪/向天冲。”从这里,我们可以清楚地感悟出北方人直爽豪迈的性格特点;南方人唱:“妹妹牵着哥哥的袖……”,一个“牵”字,一个“袖”字活灵活现地告诉我们:南方人含蓄委婉。
“文学即人学”,有什么样的人就会创造出什么样的文学作品来。北方人直率豪迈,他们就会说:“我是个蒸不烂、煮不熟、槌不扁、炒不爆、响当当一粒铜碗豆。”由他们创作的“曲”当然就是明快畅达、急切透辟、极情尽致的;南方人含蓄委婉、他们就会说:“执手相看泪眼,竟无语凝咽。”由他们创作的“词”必然是含蓄、蕴藉的。这样,学生对这个问题就有了一个具体而深切的了解了。
感受也是一个很抽象的文学现象。《现代汉语词典》解释道:①受到(影响),②接触外界事物得到的影响。江少川主编的《写作》解释道:感受是由客观外界事物的影响而产生的一种心理活动。很显然,这不过是泛泛而谈罢了。有人说感受是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,但老师的痛苦就在于对这样的问题必须言传,如果我们把这样的定义传授给学生,学生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理解的,最多死记定义而已。然而,我们如果把音乐引入其中,就会充分地激发学生去意会,大大地提高言传的效果,或者说达到言传所无法达到的效果。有一首名叫《飞天》的歌中唱道:“烟花,烟花,满天飞,你为谁流泪,不过是醉眼看花花也醉。……”花本无泪,人流泪而已,花本不醉,人自醉而已,这正是流泪的醉人的感受。这里,是在写人吗?非也;是在写花吗?亦非也。原来是写花即写人,写人即写花。花即人,人即花,合二为一了,分不清谁是谁了。唱词把人的情感移诸于花,把花拟人化,把花情感化。在教学“感受”时,如果能播放《飞天》这支歌曲,教师在那如痴如醉的音乐中进行一定的言传点拨,学生就能够领悟到感受的意义了。
由此可见,我们用音乐来阐释某些文学现象,可以使我们的教学内容深入浅出,明白易懂,可以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既知其然,又知其所以然,达到“润物细无声”的境界,从而提高《大学语文》教学的质量。
三、用音乐说明某些表现手法
“反复”是诗歌艺术常用的表现手法。朱光潜先生曾说:“所以言情,感情愈深愈缠绵,音节也因而愈低回往复,它的语言就义说是重复,而就性说却不是重复,它要有严沧浪所推尊的‘一唱三叹’之音”。诗歌的动情动意之境,缠绵委婉之思,都得益于反复这种表现手法的“一唱三叹”之功效。我们在教学中(比如教学《一月的哀思》、《诗经》等等)常常为无法向学生清楚地解释它的作用而感到苦恼。其实,反复也是音乐艺术常用的表现手法,而音乐中的反复,由于曲作者在音乐旋律上根据其形象、意境的需要作了必要的不同的处理,因此,无论是唱者,还是听者,对音乐中反复的作用都很容易理解。所以我们教学反复这种表现手法时,如果用歌曲或乐曲中的反复来进行示范讲解,就会很容易地让学生理解其功用了。
“节奏”也是一个音乐术语,它是音响运动中交替出现的,合乎规律的,或强或弱的声音现象,从而成为乐曲结构的基本因素,这是就狭义而言。就广义而言,节奏则是喻指一切有规律的进程、有秩序的活动。我们在教学节奏这一表现手法时,如果借助于节奏感很强的音乐(如进行曲、舞曲等等),就很容易让学生理解:文章都是以其节奏的潜在魅力来唤起人们的审美感受的。学生朗诵节奏感很强的作品时,就能体味出其中的音乐美,感悟出作品的思想内涵及其艺术魅力。
总而言之,音乐在《大学语文》教学中大有可为,其作用远不止上述三个方面,随着我们在这方面的探索不断加深,其前景将越来越广阔。
另外,我们主张把音乐溶入到《大学语文》教学之中,绝不意味着音乐在《大学语文》教学中“放之四海而皆准”,我们应该根据教材实际,针对学生情况,依照教学目的和重难点的要求,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待,只有这样,才能充分发挥音乐在语文教学中的作用,进而切实提高语文教学的质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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